注:本目錄中所稱有限空間,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,出入口較為狹窄,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,自然通風不良,易造成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間。
一、冶金:各類爐窯如焦爐、預熱爐、熱風爐、高爐、轉爐、電爐、精煉爐、加熱爐、退火爐、礦熱爐等;料倉、料斗、礦槽;儲罐如燃料罐、鐵水罐、鋼水罐、中間罐、渣罐等;鍋爐、煙道、除塵器、布袋除塵箱體;破碎機、磨機、一二次混合機、點火器、環冷風箱、冷礦篩等;
地坑如精煉爐地坑、鑄造坑、泵坑等;
污水處理池(井);地下或半地下配電室(使用六氟化硫作為絕緣氣體的電控開關)、管井(廊)等;
煤氣生產、凈化(回收/捕集)、加壓混合、儲存、使用等設施涉及的罐(塔、柜)、風機房、除塵室等。
二、有色:鑄造爐、煅燒爐、石墨化爐輔助生產所需的其他爐體(保溫爐、傾翻爐、電感應化鐵爐)、回轉窯、石灰爐、熔鹽爐、余熱鍋爐等反應爐;
煤氣站電捕集罐、鍋爐、煙道、燃料儲罐等;
電解槽、管道、電除塵器、車載儲槽、蒸汽緩沖器、壓煮器、管道化溶出裝置、蒸發器、脫硅機、壓縮空氣儲罐、真空罐等壓力容器、其他槽罐等;
收塵室、淋洗塔、井、坑(池)、下水道等。
三、建材:煤氣站電捕集罐、煤氣發生爐、窯爐鍋爐、噴霧干燥塔、儲罐等;
煤粉庫(地坑)等。
四、機械:電鍍(氧化)槽、酸堿槽、油槽、電泳槽、浸漆槽;儲料倉、貯罐、塔(釜)、油罐;鍋爐、壓力容器、管道、煙道;沖天爐、工頻爐、加熱爐、燃氣(電)干燥爐、保護氣氛熱處理爐、助燃(可燃)氣體匯流排等;
地下室、地下管道、地下倉庫、地坑、污水池(井)、下水道等;
噴漆室、垃圾站、發動機試驗室、探傷室、煤氣轉供站等。
五、輕工
1.農副食品加工業:原材料倉、恒溫庫、速凍庫(箱)、浸出罐、分離罐、濃縮罐、維持罐、腌制池、儲油罐、浸出罐、污水池(溝、槽)等。
2.食品制造業:原材料倉、浸出罐、分離罐、濃縮罐、糖化罐、層流罐、調漿罐、發酵罐、種子罐、流加糖罐、維持罐、消泡沫劑罐、中和桶(池)、脫色桶、結晶罐、奶罐、液氨罐、污水池(溝、槽)、蒸發罐、濃縮罐、分離罐等;
鹽液池、水處理池、蒸發脫水干燥房等。
3.酒、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:糖化罐、酒母罐、發酵罐(池)、儲酒罐、酸堿罐等、沼氣池、污水池(溝、槽)、原材料罐、貯糖罐、高壓均質機、干燥塔、烤爐、過濾罐等;
冷庫、原材料倉、沼氣池、污水池(溝、槽)等。
4.皮革、毛皮、羽毛制品和制鞋業:轉鼓、污水池(溝、槽)等。
5.造紙和紙制品業:蒸煮塔、水力碎漿機、蒸球、預浸器、分離器、噴放倉、木片倉、預蒸倉、反應倉、氧漂塔、漂白塔、轉鼓、漿池、卸料塔、流漿箱、烘缸、汽提塔、黑液槽、堿爐、汽鼓、汽包、澄清器、消化器、石灰回轉窯、堿回收(罐、爐、克化設施等)、污水池等。
6.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業(涂料油墨顏料、日用化學品):原材料罐、配料鍋、噴放倉、噴粉塔、反應釜、污水池等。
7.橡膠和塑料制品業:粉碎回收容器、攪拌混合罐等。
8.非金屬礦物制品業(日用玻璃、陶瓷制品):煤氣發生爐、污水池、爐窯、燃煤窯爐、隧道窯、玻璃窯爐、退火爐等。
六、紡織:清梳聯合機、漿染聯合機、退煮漂聯合機、軋染聯合機、熱熔染色聯合機、堿減量機、液流染色機、氣流染色機、經軸染色機、筒子紗染色機、絞紗噴射染色機、絞紗箱式染色機、筒子紗射頻烘干機、絞紗烘干機、成衣染色機、散毛染色機、散毛烘干機、罐蒸機等紡織專業設備,以及鍋爐等;
除塵地溝(道)、化糞池、蓄水池、窨井、電纜溝、電梯井道等;
紡織空調室、空調系統送回風道、除塵室、濾塵室、消防水箱(池)等。
七、煙草:烘絲筒、潤葉(梗)筒、加香(料)筒、滾筒干燥機、浸漬器、流化床、真空回潮機、煙絲膨脹焚燒爐、箱式儲絲(葉、梗)柜、消防水塔(水箱)、鍋爐、省煤器鍋爐排煙管道、軟水箱、除氧水箱、熱力除氧器鈉離子交換塔、中央空調風柜(風管)除塵器、香精香料配制罐、以及有檢修人孔的二氧化碳儲罐、空壓分氣缸、真空罐、蒸汽分汽缸、儲油罐等;
化糞池、下水管道、地下水池(含消防、生產、生活、排污、中水)、污水處理水池、地下電纜溝地下室(含泵房、操作間、配電間、蒸汽凝結水回收間)、管道閥門井等;
煙道(排油煙、鍋爐排煙)、冷庫、電梯井道等。
八、商貿:窨井、下水管道、管道閥門井、電梯井道、儲罐、鍋爐、污水井等。